第一部分 概况
本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综合保障部
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对外联络、会议、文件、日常值班等综合性工作。负责全院经费及基本建设经费等各项经费的申请、核算和管理及各种装备物资的政府采购等职能。负责本院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以及信息安全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保障。
二、政治部
本院党和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及专业技术职称、工资津贴和奖励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并进行管理和服务工作。对司法警察的管理、培训、考核工作;组织司法警察配合本院业务部门履行职责等职能。
三、刑事检察部
负责辖区内所有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决定批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等工作。辖区内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和抗诉工作,对侦查和审判活动进行监督,掌握分析并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和人民法院执行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民事行政检察部
受理、审查各类当事人申诉不服本县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依职权监督并审查本县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
五、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
负责辖区内控告申诉、举报、和刑事赔偿工作,全院案件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受理、审查、流转和结案的流程、文书、以及案件质量的监控、检查工作,检察业务统计、分析,案件信息公开管理;承办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等职能。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宁武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宁武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宁武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宁武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宁武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宁武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宁武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宁武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宁武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宁武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宁武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预算收入总计612.95万元,其中个人部分414.17万元、公用部分106.71万元,项目资金92.07万元。各项经费比2017年度预算均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司法改革提高员额内检察官基本工资。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6万元,比2017年减少5万元,原因是反贪局等部门转隶到监察委导致正式干警减少14人,相关经费支出随之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相同。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宁武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6.4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8.99万元,下降26.81%,下降主要是2018年预算通过调减项目支出中的单位运转经费、专项业务费等部门经费类支出,适当下降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等原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宁武县人民检察院无政府采购项目。
五、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宁武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购买服务经费22.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宁武县人民检察院现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车3辆;特种执法车3辆。
2.房屋情况:宁武县人民检察院共有房屋建筑面积4141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800平方米;业务用房1050平方米;其他291平方米。
(三) 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宁武县人民检察院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